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被执行人集中曝光 限制高消费 悬赏执行公告

发布时间:2012-06-20 11:44:44


    为巩固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成果,进一步打击恶意逃债行为,切实维护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经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曝光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活动。现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公告如下:

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个人

序号 被执行人 应履行的债务数额(万元) 身份证号 执行法院

1 王彦文 140 41081********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

2 何金海 16 41050********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

3 张博 20 41080********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

4 靳仝山 56 41080********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

5 李金栓 6 41081********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

6 申红霞 6 41082********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

7 王红霞 18 41082********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

8 万合泉 84 41080********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

9 窦钟鸣 52 410821196505130000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10 李  琪 30 410802197805071000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11 高余金 6 412702196711261000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12 杜龙果 18 41072********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13 李国胜 9.49 41082********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14 韩继萍 22 41080********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15 毋争军 12.5 41081********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16 李素敏 27 41081********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17 焦卫国 27 41080219610823001X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18 张锦 27 41080********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19 赵艳 27 41080********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20 王仕钦 27 41081********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21 岳萌 27 41080********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22 赵小三 38 41082********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23 刘玲娜 20 41080********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24 隋意 20 41081********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25 刘予 20 41080********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26 周胜利 15 41080********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27 段建伟 48.9 41080********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28 段伟玲 48.9 41080********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29 李海婴 38 41080******** 焦作市中站区法院

30 陈金祥 9.16 41081******** 焦作市中站区法院

31 曹明军 6.87 41081******** 焦作市中站区法院

32 陈轸 111.78 4130251964021130010 焦作市中站区法院

33 王卫星 40 41082******** 焦作市马村区法院

34 张秋来 20 41082619640701013 孟州市法院

35 杨占朝 10 41088******** 沁阳市法院

36 郭庄 5.37 41082419560419455X 沁阳市法院

37 胡柏清 8.45 41088******** 沁阳市法院

38 郑允利 10.4 41082******** 沁阳市法院

39 拜连滨 13 41070******** 沁阳市法院

40 桑应强 15 41088******** 沁阳市法院

41 赵振洲 25 41088******** 沁阳市法院

42 司马长新 20 41082******** 温县法院

43 庞小妞 30 41080******** 温县法院

44 马矿 7.16 41082******** 温县法院

45 杨希威 33.08 41082******** 温县法院

46 张世海 43.2 41082******** 温县法院

47 赵金贤 10 41082******** 温县法院

48 闫建国 10.74 41082******** 温县法院

49 朱小刚 8.97 41082******** 博爱县法院

50 毋必富 16.1 41082******** 博爱县法院

51 蒋天敏 35.33 41082******** 武陟县法院

52 张保贝 7.47 41081******** 武陟县法院

53 宰拥军 15.46 41082******** 修武县法院

54 王守保 50 41082******** 修武县法院

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单位

序号 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应履行的债务数额

(万元) 执行法院

1 河南中州蓝威钢结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郭艳利 16.5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

2 修武县煤炭运销公司 王其 15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

3 焦作希望实验学校 卫东文 30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

4 郑州海关焦作远程报关中心 李立虎 60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

5 林州市建筑工程九公司 董家旺 65.2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

6 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伊强凡 50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

7 焦作市灏源置业有限公司 刘惠生 65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

8 焦作市解放区万帮家政服务中心 胡居良 9.1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9 焦作博丽建材有限公司 宋金山 80 焦作市马村区法院

10 中站区府城办事处启心村委会 王小满 17.63 焦作市中站区法院

11 孟州市天丰养殖有限公司 纪蝴蝶 197 孟州市法院

12 孟州市恒星有限公司 李潘涛 40 孟州市法院

13 焦作市中海实业有限公司 桑俊伟 50 温县法院

14 修武永乐粮机有限责任公司 庞小妞 30 温县法院

15 焦作市岩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张爱国 732.39 焦作中院

博爱县法院

16 河南省修武县广播电视局 田健 70 焦作中院

17 河南省博爱县交通局 余全利 170 焦作中院

18 焦作市解放区西王褚村民委员会 王战胜 23 焦作中院

19 河南三星水泥工业有限公司 王玉成 420 焦作中院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令上述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20日内主动到执行法院如实申报财产,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甚至抗拒执行的,执行法院将视情节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决定对上述个人、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发布如下限制高消费令: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其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之日止,上述被执行人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仓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不得送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得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高消费,经查证属实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单位应协助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仍允许被执行人高消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公告的相关信息将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人民银行和个人征信系统。

请广大人民群众对被执行人违反高消费限制的行为和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监督举报。对被执行人违反高消费限制的行为举报的,经查实,予以1000元-5000元奖励。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举报的,经查证,按查控财产数额的3%予以奖励。对举报人我们将予以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0391-3386081  3386189

孟州市人民法院0391-2656182

沁阳市人民法院0391-2656007

温县人民法院0391-2656278

博爱县人民法院0391-2656562

武陟县人民法院0391-7270610

修武县人民法院0391-2656889

山阳区人民法院0391-3386533

马村区人民法院0391-3386753

中站区人民法院0391-3386998

解放区人民法院0391-2311902

特此公告。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