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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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召开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会

——江金贵院长对四项重点活动作出重要指示

  发布时间:2009-06-02 09:10:56


    6月1日,市中级法院召开了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会,听取各部门对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开展的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调解年、集中清理积案和制度落实年活动等四项重点活动的贯彻落实情况。市中院党组全体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了在开展这四项活动中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在听取了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后,江院长指出,今年以来,各部门在开展四项重点活动中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工作措施落实得不够到位,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等方面的问题。江院长强调,开展这四项重点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务必要站在服务工作大局,促进司法公正,落实司法为民的高度,加强对这几项活动的组织领导,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这几项活动取得预期目标。

    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身体力行,靠前指挥。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工作措施,切实做到作风更加务实,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确保这几项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二是要把握大局,强化督查。要进一步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责任。要把握这几项活动的整体开展情况,注意发现活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研究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对措施不力,工作落后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强有力的督导,以问责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要拓宽思路,工作创新。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的基础上,在工作创新上下功夫。每个部门都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探索出在全省乃至在全国都有影响的经验做法,促进全市法院整体工作上位次、创一流。

    四是要深入调研,制定措施。要针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措施,指导工作实践,推动这四项活动深入开展。

    五是要统筹兼顾,齐头并进。开展这四项活动,其根本目标是一致的,是相互促进和提高的。对这四项活动,各部门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严把案件和工作质量关,不能顾此失彼。

    六是要狠抓整顿,转变作风。要将这四项活动与市委组织开展的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市委的要求,结合法院和部门工作实际,有针对性采取措施,进一步转变审判和工作作风。

责任编辑:李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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