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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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徒诈骗17万 获刑十年罚金两万

  发布时间:2012-07-16 16:04:05


    “赌博害人害己”,也极易引发其他犯罪。刘某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为获取巨额赌资,冒充大型企业的车间主任诈骗他人17万。7月13日,被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10年12月至2011年10月,被告人刘某找到在焦作市中站区府城办事处新义口开废品收购站的被害人魏某,谎称是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的车间主任,和该公司的领导很熟,并让他人冒充公司的经理、会计和魏某见面,提供该公司的入厂提示、入厂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骗取魏某的信任,以需疏通关系将该公司的废铁卖给魏某等为借口,先后共骗取魏某现金174316元。赃款已被刘某赌博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了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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