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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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两名干警荣获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复转军人称号

  发布时间:2012-08-01 08:59:59



    八一前夕,省法院在郑州召开表彰座谈会,对全省法院系统33名优秀复转军人予以表彰,焦作中院干警刘红民、田永政获此殊荣,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在座谈会上希望全省法院干警以优秀复转军人为榜样,忠诚履职,一心为民,公正司法,廉洁自律,为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刘红民,男,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2年入伍,历任战士、学员、干事、指导员和参谋等职务,多次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机关干部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事迹被编录入55209部队《我身边的共产党员》一书。2006年从驻军第160医院转业到焦作中院工作,先后在法警支队、研究室和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新的岗位上创造了新的成绩。现在审判管理办公室从事司法统计、质效评估、审委会秘书和内勤工作。2009至2011年,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被评为市中院优秀共产党员。

    田永政,男,1973年12月出生,1991年应征入伍,1992年入党。服役期间,多次受到上级部门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2005年,被任命为武警焦作支队直属大队副大队长。2009年年底,转业到市中院监察室工作至今,勇挑重担,恪尽职守。尤其是今年以来,田永政负责筹备市中院参加省纪委“岗位权力风险防控工作会议”的系列材料。他加班加点,把市中院2010年以来制定的防控措施、制度规定以及“五抓五防”岗位权力风险防控模式等有关材料认真地进行了研读汇总,终因劳累过度,3月19日,突发脑干出血,被送至医院抢救,目前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仍在住院治疗中。由于工作出色,敢于创新,2011年,市中院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他本人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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