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借别人钱做生意,钱借到手后突发脑溢血死亡,结果出借人小孙把已故男子的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她退还该笔借款。日前,山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判决已经过世的债务人黄某的妻子退还原告10万元。
山阳区的黄某生前是一个商人。2008年2月和3月共分两次借朋友小孙10万元做生意,并打了欠条。谁知,生意刚开始起步,黄某就于当年10月份突发脑溢血死亡。黄某死亡后,出借人小孙遂找到黄某的妻子,索要10万元借款。对此,黄某的妻子认为,黄某借小孙钱,是其个人行为,自己未见到钱,也没听丈夫说起借款的事,遂拒绝了小孙的要求。无奈之下,小孙把黄某的妻子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借小孙10万元做生意属于个人行为,由于黄某病故,其妻子应作为连带债务人在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据此,法院判决黄某的妻子退还小孙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