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是播种希望的季节,学校是萌发理想的摇篮。长期以来,学校都应该是珍藏我们快乐时光的相册。可是,当快乐的你我在学校里发生碰撞,当我们的学校生活磕磕绊绊时,我们还能在心中为未来储备一份甜美的回忆吗?
下面这三个发生在学校里的故事,不仅给当事者带来了深深的伤害,也给每个家庭带来了不同程度的伤痛。又是一个新学期的开始,我们希望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
案例一:
校园玩耍
酿出祸端
他,因为不小心摔倒,头骨受伤,现在还不能上学;他,因为将别人推到,被人起诉,使家庭陷入了危机。
他和他都只有七岁,正是活泼好动的年纪,但意外让两个家庭同时陷入了痛苦……
圆圆今年7岁,在我市某小学读书。
2008年11月的一天,妈妈像原来一样,将圆圆送到了学校。上课的铃声还没响起,走廊上有不少学生正在玩耍。
圆圆穿过走廊向教室走去,快要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在走廊上玩耍的小杰看到圆圆后,就想吓一下圆圆。小杰就向圆圆后背推了一下,谁知用力过猛将圆圆推到在地,圆圆的额头恰巧撞在了教室门旁的踢脚线上,血流不止……
老师看到后,立即将圆圆送到医院进行紧急处理,办理入院手续,同时通知了圆圆和小杰的家长赶到医院。
由于伤势严重,圆圆留院进行手术治疗,住院20天花费了近3万元。住院期间,小杰的家里拿出1万多元用于治疗。后来,因为赔偿问题,事情陷入了僵局。
2008年12月,圆圆的家长向法院起诉了小杰和学校,要求赔偿。
该学校在答辩中称,对此事学校当时已经作出了紧急处理,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案子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插嘴:
爱玩爱动是孩子的天性,整个事件中,我们对谁都无法过于苛求。学校是学习的场所,不仅负责对人的思想教育,更应该负责学生的人身安全。只有学校认识到这点并加以落实,尽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才是我们最愿看到的。
案例二:
午托受伤 难讨说法
由于工作忙,多数双职工家庭会选择将孩子送到午托部,由午托部负责接送孩子上下学、吃饭等问题。小阳的父母也把小阳送到了午托部,可是才进午托部半个月,不幸的事情就发生了……
2008年9月1日,新学年开始第一天,小阳的妈妈在小阳的学校附近为他找了一所午托部,并与午托部的负责人小冯一起,为小阳办理了入托手续,约定小阳中午和下午放学后至20时的生活及安全由小冯负责。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午托部里的小孩在院子里玩耍。小阳被午托部里的另一个孩子小星推到在院子的台阶上,小阳的额头被碰破,流血不止。
在起诉书中,小阳的父母认为,小冯在孩子托管期间疏于管理,而导致孩子受伤,并且,当小阳受伤后,小冯又在没有对伤口做任何防护的情况下,派人用电动车驮着小阳去医院。由于小冯对小阳一事处理不当,致使小阳伤口愈合不良。一个星期后,小阳再次进入医院接受治疗16天。医生说,半年后还要进行二期手术。
小阳的妈妈认为,小阳此次受伤的部位在额部,遗留下的明显疤痕会影响孩子的未来,而且也花了相当一部分的治疗费。小阳的父母多次找小冯和小星的家人协商解决,但他们却互相推诿,至今未果。
现在,小阳的父母将午托部和小星起诉到法院。
记者插嘴:
也许小阳身上的伤会随着他的成长而愈合,可是,小阳的妈妈还会把孩子送到午托部里吗?小阳再到午托部能睡得安稳吗?
留在心上的伤,不论过去多久,都会在某种场景里隐隐发痛。
案例三:
脾气大了 惹出事了
冲动是魔鬼。小伟开始只是想让小奇陪自己出去玩,小奇却不想出去。一件简单的事情,两个孩子却因此大打出手……
小伟和小奇是同班同学,俩人都十三四岁。
2008年1月的一天,下课铃响了,同学们陆续走出教室。小伟看到小奇坐在位置上,便让小奇和自己一起出去玩,小奇告诉小伟自己不想出去。
小伟偏要让小奇出去玩,小奇偏不出去玩。几句话下来,俩人便吵了起来,一会儿就扭打在了一起。
小伟很生气,顺手拿起教室后放着的木棍朝小奇的脑袋抡了上去,将小奇的头部打伤。
小奇住院治疗了20多天,经鉴定构成了轻伤。小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但未满十四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此次打架事件发生在校内,且是上学期间,学校对于在校生疏于管理,致使此事发生也应承担责任。
伤情鉴定下达后,三方进行调节未果。小奇的父亲只好将小伟和学校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