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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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日报》:入室盗窃32次 数罪并罚获刑19年

  发布时间:2012-08-14 18:25:31


    8月3日,武陟县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连续32次入室盗窃案件,以抢劫罪和盗窃罪对被告人谢某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

    2008年至2012年,被告人谢某在下午时分先后窜至32户居民家中盗窃财物,总价值100513元。2011年12月20日,被告人谢某在受害人郭某家行窃时被郭某发现,遂持剪刀顶住郭某的脖子,抢走现金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后,当场使用暴力胁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武陟县检察院对被告人谢某犯抢劫罪、盗窃罪的指控成立。法院遂依法对谢某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zjf    

文章出处:焦作日报2012-8-8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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