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2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全文刊发了解放区法院开展 “争做法律文化人、争先创优献青春”活动的经验做法。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金贵、解放区区委书记郑秋红在该报对此项活动点评称赞。
该报报道解放区法院74名正式干警中35岁以下的占70%,尤其是24名一线法官里青年法官占到90%。考虑到青年干警虽然学历高、法律知识丰富,但办案经验、社会阅历相对欠缺,在多年探索的基础上,该院从年初开始,在青年干警中开展了“争做法律文化人,创先争优献青春”活动,要求青年干警做到有思想,坚持正确目标;守品质,坚守清正廉洁;讲礼仪,注重体现修养;敢担当,勇挑重任;会办案,让人信服;心系民,公平公正。活动细化为“做法律文化人,办精品案”、“做法律文化人,巡回办案”、“做法律文化人,下访连心”等系列活动。规定一线办案干警每人至少办30起精品案,每名青年干警入户走访不少于20户,下访连心不少于40次。半年来,青年干警到各类拆迁安置现场入户走访1107次,协助有关部门征迁安置群众60余户,为棚户改造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60次,慰问困难家庭187次,现场巡回办案78件320余次,下访连心98次。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金贵对该项活动点评时说,解放区法院结合法院文化建设和全市法院系统开展的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以人为本开展“争做法律文化人,创先争优献青春”活动,有方案、有措施、有考评、有监督,有利于青年干警牢固树立忠诚法律的价值观念、公平正义的道德观念,养成廉洁高效的行为规范,有利于青年干警加快成长,勇挑重任,有利于公众了解法院、理解法官、相信法律,是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让组织放心的新途径。
焦作市解放区区委书记郑秋红对该项活动点评时说青年干警是人民司法事业的希望所在,发现、培养大批高素质、精法律、尚礼仪、重品行的优秀青年干警,是人民法院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之源。开展“争做法律文化人,创先争优献青春”活动,符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有利于提升青年干警的职业操守、职业能力、职业素养,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益探索,必将使法院各项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目前,该院已组织全院学习了江金贵和郑秋红同志的点评,并研究制定了下一步活动实施措施,借此契机将活动向纵身推入,打造自己的文化品牌,丰富干警文化素养,提升道德品质,为群众去担当,去奉献,让群众得实惠,受教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