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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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公章诈骗三千万 法院依法追偿挽回损失

  发布时间:2012-08-20 10:15:08


    “感谢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正执法,感谢办案法官执法为民。预祝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培养出更多优秀法官,为和谐社会和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这是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收到的一封感谢信。

    2009年,焦作市某物资公司编造理由,私刻公章,诈骗郑州某公司3000万元。后经郑州公司多次催要,物资公司归还其1000万元,剩余2000万元被挥霍一空。案件侦破后,焦作市公安局根据赃款的走向,冻结了某单位资金3000万元。此后不久,公安机关又将该款支付给某银行。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积极为受害人考虑,想方设法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主审法官多次与公安机关、银行等单位联系,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经多方努力,终于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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