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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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法院邀请中院审委会委员指导庭审评查

  发布时间:2012-08-24 09:14:34


    为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8月22日,山阳区法院邀请中院特邀中院民二庭鲁建群庭长等审委会委员一行指导庭审评查工作。

    鲁建群一行在该院二楼视频审判庭对该院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进行现场评查: 2010年12月25日,原告某汽车运输公司的机动车在湖南省新宁县翻车,造成财产受损的交通事故。原告向被告某保险公司申请理赔。2011年9月20日被告通过银行给付原告18500元。2011年10月10日原告又将该款退回被告处,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认为已经向原告理赔完毕,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庭审活动结束后, 鲁建群在座谈会中及时将对该案的庭审评价意见进行了反馈。在充分肯定该案庭审程序规范、节奏分明等优点后,重点针对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进行沟通、交流,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并针对下一阶段山阳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提出了要求。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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