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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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财又骗色 换来八年刑

  发布时间:2012-08-27 09:44:24


    自称电动车电池代理商,通过在交友网上和女性被害人网聊,与被害人产生“恋爱关系”后, 以“开分店需要资金”、“办理贷款手续需送礼”为由,骗取4名女性被害人12万余元。近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终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并责令被告人张某某退赔王某某等4名被害人12万余元。

    2008年至2011年,被告人张某某自称电动车代理商,通过在交友网上与4名女性被害人甜言蜜语,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继而发展到“恋爱”关系。之后,被告人张某某谎称“自己要开分店扩大生意”、“办理贷款手续需要送礼”为由,骗取王某某等4名女性被害人钱财12万余元。后来,蒙在鼓里的被害人王某某终于清醒过来,发现可能被骗,随即到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公安机关锁定并抓获了张某某,张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这时,被害人才知道,张某某并不是所谓的电动车代理商,只是在其母亲开的一个电动车维修店里帮忙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诈骗犯罪数额巨大且系累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某不服,提出上诉。经审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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