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焦作中院组织全市法院500余名干警召开了全市法院队伍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了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暨第五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焦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原振喜,焦作中院院长江金贵等全体党组成员出席了会议,焦作中院常务副院长刘明主持了会议。
会上,焦作中院副院长、纪检组长孙兰华首先向全市法院宣读了《2009年1—五月省法院受理核查违法违纪举报情况及典型案例通报》、《关于襄城县顿梅荣上访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关于平顶山市公安机关命案卷宗丢失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为全市法院1000余名干警敲响了警钟。
焦作中院院长江金贵在会上直言不讳地指出了目前全市法院在队伍和党风廉政工作方面存在六大问题,一是个别法院领导和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国情意识不强,不能自觉坚持“三个至上”和“三个效果”的统一。二是个别干警党性不强,政治意识弱化,缺乏政治敏锐性,理想信念淡漠,仍然存在对来访来诉群众冷、横、硬、推等现象。三是极少数干警不廉、不公,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四是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仍不容乐观,一线法官缺乏及时有效、针对性强的培训,年轻法官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缺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经验。五是在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管理不严、不敢管理、不愿管理的好人主义倾向,松、散、软现象仍很突出。六是不少单位和个人对绩效考核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紧迫感和压力感,各项考核指标完成的不理想。
针对上述问题,江金贵院长提出用“四个深化”加以解决。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二是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强化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注重发挥“治本”功能;强化执行“五个严禁”,用铁的纪律维护司法廉洁;强化廉政制度建设力度,狠抓制度落实;强化法院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三是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确保“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做好为人民公正司法、主动服务大局、抓好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四是进一步深化司法能力建设,确保队伍素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做好管理、培训、宣传、调研等工作,全方位提高队伍素质。
焦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原振喜强调:目前法院的队伍和廉政建设工作需要“新突破、新跨越、新举措”。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抓思想政治建设上要有“新突破”。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始终不渝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捍卫者和践行者。二是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在实现人民满意上要有新跨越。要切实履行好审判职能,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切实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能脱离中国的基本国情,过分片面强调“一步到庭”、“当事人主义”、“当庭宣判”等西方的诉讼模式,也不能一味强调办案的效率、审限等程序公正的指标,忽视对公平公正的实质要求。要充分考虑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实际需求, 不断探索、完善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现实司法需求的诉讼模式和审判方式,切实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主持公道,真正把司法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三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在为司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和服务上要有新举措。要进一步增强接受党的领导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度,健全法官绩效考评制度,通过科学、严格的考核,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以此来推动法院队伍建设;要为法院工作提供有力地支持和保障,排除地方保护主义、部门本位主义的干扰,严肃查处阻挠法院依法办案的单位和个人,努力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要进一步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力度,以此来激发广大法官学先进、当先进的热情,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推动法院队伍建设不断上水平、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