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话用来形容我市一出租车司机张某真是恰如其分。被告人张某在驾车撞人之后不是主动保护现场、承担责任,而是绞尽脑汁想出个李代桃疆的诡计来,让自己的外甥冒名顶替,想逃避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没想到反而弄巧成拙,加重了自己的责任和罪行。近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4年。
2011年6月18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张某受另一开出租车的朋友之托送一个客人去小尚(地名),在送客人返回途中,当车行之人民路与政二街交叉口时,不幸发生了与一个骑电动车闯信号灯,且系醉酒驾驶的本案被害人王某相撞,当场造成王某重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张某本该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进行事故处理。但张某并未这样做,而是要自己的外甥李某来冒名顶替肇事司机,自己想蒙混过关。不料其外甥李某感觉事关重大,于7月6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自己舅舅张某让自己冒名顶替肇事司机的案件事实。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张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灯光不合格)的机动车夜间未降低行驶速度,发生交通事故后指使他人顶替并逃逸,应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重伤后死亡,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当庭辩解案发后其让朋友电话报警,未逃离现场,积极抢救被害人的辩解理由,与庭审查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信。综合全案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