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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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劳动仲裁案件激增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2-08-29 09:54:54


    目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务合同、养老保险、工资纠纷、工伤待遇等等各种劳动仲裁案件正逐步呈大幅度上升趋势,纠纷类型也日益多样化。为了减少此类案件引起的不稳定因素,认真分析研究劳动仲裁案件的特点、原因,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以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法院为例,对劳动仲裁案件作一简要分析。

    一、劳动仲裁案件的主要特点

    1、案件数量呈大幅上升趋势。2010年马村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10件,其中劳动仲裁案件4件,占收案总数的3.6%,申请执行标的 2.3万元。2011年受理共受理执行案件139件,其中劳动仲裁案件6件,占收案总数的4.3%,申请执行标的43.03万元,2012年截止6月底共受理执行案件167件,其中劳动仲裁案件59件,占收案总数的36.3%,申请执行标的109.9万元。

    2、劳动仲裁案件种类呈增多趋势。从近3年马村法院新收的劳动仲裁案件的类型看,主要是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务合同的争议,还有因工资报酬、养老统筹金、工伤待遇、死亡赔偿、社保金、非法用工等得不到补偿引起的争议。

    3、群体性劳动仲裁上升。随着群众法制观念的逐步增强,当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时,往往不再“忍气吞声”,而且选择诉讼途径来解决。特别是拖欠工资的案件,在我院今年新收的167件案件中,其中劳动仲裁案件占59件,占收案总数的32.3%,在这59件案件中,其中有46名当事人都是集体到法院来要求立执行案的,而且都是一个企业的,目前该企业已处于歇业状态。

    4、申请人95%以上都是弱势群体。由于马村区属于城乡结合部,多数劳动者都是农村出来打工的,其中妇女占53%,而且还有未成年人,这些人员文化水平低,自我保护意识也不强。

    二、劳动仲裁案件增多的成因

    1、劳动仲裁案件成本低。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仲裁不收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法院受理劳动仲裁案件每件收费10元,适用简易程序的减半收取,大大降低了劳动者的诉讼成本,这也是这类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

    2、企业经济效益不好。从马村法院受理的案件中看,涉案企业经营状况普遍较差、企业亏损、停产歇业较多,一些用人单位出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用工成本最低化的目的,往往忽视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执行国家法律政策随意性较强,普遍存在违法用工、拖欠劳动者工资、养老统筹现象比较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时有发生。

    3、企业本身不规范。有的企业根本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定的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盲目签订劳动合同,有的甚至只是口头协议。以至于造成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才知道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是 “霸王合同”。如:秦杰申请执行颗粒塑料厂非法用工待遇一案中,就是该颗粒塑料厂根本就没有营业执照,只是临时租用别人的地方,就合伙开厂。只是和秦杰签订是口头协议,而且秦杰打工时只有15岁,被执行人颗粒塑料厂也没有对申请人秦杰进行岗位培训,就让申请人秦杰操作机器,造成秦杰在上班的第二天左手被机器挤伤,经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严重后果。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刘虎和刘义涛共同赔偿申请人秦杰各项费用184445.11元。在秦杰受伤后该企业的两个合伙人都不知去向,造成该案无法执行。在马村区法院申请执行的这类案件中的调查中90%以上都是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培训。

    4、 劳动者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在69件案件中,其中涉及工伤待遇的占10件,从劳动者自身看主要是安全意识不强,文化水平偏低,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也没进行业务培训,对机器的性能还不是很清楚,就上机操作很容易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从而引发纠纷。

    5、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从数据看这类案件每年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发生纠纷时劳动者一般都是经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三、劳动仲裁案件给法院带来的困难

    从目前看,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劳动仲裁纠纷案件执行难度大。由于劳动仲裁案件都是经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有些裁决书的裁决内容不详细,或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过程中,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所以在裁定书送达后企业都没有按期履行。申请人向法院强制执行这类案件时一般都不好做和解工作,加之这类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后企业基本处于停产或者歇业状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近三年受理的69件劳动仲裁案件、执行标的达155.31万元法院难以执行,有的执行不了,申请人四处上访,给法院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压力,也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四、建议及对策

    一是完善企业内部制度。在企业用人时严格按照《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范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劳动者上岗前加强对劳动者业务培训,使劳动者能熟练掌握操作机器的技能,同时也要对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培训,使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懂法守法,以减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各类纠纷。

    二是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应首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在事故发生后也要实是求是的提出索赔要求,在案件进行劳动仲裁或者通过法院进行诉讼,要处在互让互谅的原则下争取和解。

    三是建议高危行业企业要为劳动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使劳动者的权益有根本保障。

    四是人民法院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应依法慎重审理劳动仲裁案件。在企业与劳动者矛盾较尖锐时,应选派工作经验较丰富的业务骨干妥善审理此类案件,在找准双方矛盾的关键点时,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提高当庭履行率,既维护企业的正当利益,又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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