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案件快报

初次盗窃太容易 回头再偷被发现

  发布时间:2009-06-23 16:08:26


    两名盗贼盗窃一个门市部后,觉得盗窃全不费工夫,便又伙同他人再去原门市部盗窃,被人发现,弃车逃走。6月23日,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做出了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31日凌晨,家住该县月山镇花园村34岁的李安国,伙同张小分(已判刑)预谋后驾驶张小分的小货车窜至博爱县城中山路一水泵门市部,撬门别锁,盗窃水泵42台,价值14810元,拉至清化镇西关村丁志中家后,又叫上丁志中的哥哥丁志虎,再次驾车窜至该门市部盗窃水泵39台,装车时,因被人发现,三人弃车逃走,经价格评估,39台水泵价值716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安国伙同他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根据法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0元。

责任编辑:朱建锋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