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焦作中院民三庭在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状告我市多家超市、商场销售假冒其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要求各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承担诉讼费用。
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系国内著名体育用品生产企业,其注册商标“ ”和“ ”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广泛使用和大力宣传,已经成为运动鞋、服装、袜子等体育用品领域内的行业著名品牌。
2011年,原告发现在我市市场上有些商家销售的带有“ ”标志的T恤衫、鞋等商品系假冒其商标的产品,这些销售行为严重的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及恶劣影响,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我院。这些案件仍处在审理之中,通讯员将会持续关注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