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要求,焦作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对市委政法委2012年交办的两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集中评查,第一批于2012年4月24日圆满完成了集中评查工作,第二批2012年7月20日评查结束。此次评查过程中,市委政法委两批共交办市中院评查案件24件,其中第一批15件,第二批9件。经中院逐案甄别核查,因特殊情况不能评查的案件9件,其中第一批7件、第二批2件。已组织的评查案件共15件,其中第一批8件、第二批7件。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评查质量和效果,中院审管办及时召开全市法院案件评查专项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市委政法委两批交办案件的评查工作。并统一指导全市基层法院针对本次专项评查活动交办案件的具体情况,全面核查案件底数,逐案甄别、分类登记建立信访案件专项评查台账。中院审管办在统一核实汇总后,建立起全市法院的信访案件专项评查工作台账。全市法院的评查工作统一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由全市基层法院按照案件归属地,完成对涉及本院案件的自评自查工作;第二步,由中院抽调全市法院专兼职评查员,采用交叉互评、统一审核的方式,对交办案件进行了交叉评查,并按全市案件评查工作办公室的具体要求,统一评查标准和评查格式,由中院审管办统一审定评查结果,并报经主管案件评查的院领导审查签字后,统一报市案件评查组组长审核签字。
评查过程中,中院明确要求评查人员要亲自约见信访人,全面了解其信访诉求,针对反映问题、逐案查阅评析,并重点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正当、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违纪、办案作风是否端正、办案效果是否良好等进行全面审查。同时,按照边评查边整改的工作原则,对经评查认定案件没有问题,当事人确属无理上访的,想法设法做好当事人情绪稳定和思想疏导工作;对生活确实比较困难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对评查出的案件问题,全面查清过错责任,提出案件处理和责任追究建议,并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评查计分标准》的规定,逐案评定评查格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