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办、国办《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若干意见》下发后,省、市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执行活动,武陟法院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做到“早安排,多汇报,强措施,重效果”,专项工作发展势头良好。
一是尽早谋划,提早安排。中办、国办《意见》下发后,武陟法院高度重视,要求干警继续巩固清积成果,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摸清家底,对条件成熟的案件要尽早结案;在活动过程中,不等不靠,在上级还未下发行动方案前,起草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报党委政府签批;对一批具备条件的案件,加大协调力度,为化解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积极汇报,争取支持。武陟县成立了县委副书记魏国龙为组长、20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武陟县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魏国龙、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金洲对相关单位负责人一一进行谈话,要求各涉案机关务必在期限内无条件执结,从而为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的清理打下了夯实的基础。武陟法院充分认识到这次专项执行必须依靠党委和上级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专项工作才能达到预定目标,于是提前入手,就专项工作开展和前期案件摸底排查情况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
三是多措并举,灵活执法。党政债务的形成原因较多,化解难度较大,武陟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执法理念,能动司法,灵活执法,多措并举,多元化解,专项工作起势良好。如在工作中,由执行局副局长李明达带领两名执行人员专职负责排查出的5起涉党政机关案件,对每个涉案机关逐一下发通知,并与其主要负责人一一见面,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切实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加大和解力度,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
四是明确目标,注重效果。该院十分重视此次专项执行工作,要求必须按照上级的要求,按时完成专项活动预定目标,对活动中困难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汇报;党政债务属于人民内部纠纷,办案中既要讲究办案效果,更要讲究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既要化解党政债务,又要保证机关正常开展工作,还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执行法官一定不能就案办案,僵化执法,一定要坚持三效统一,专项清理工作才能达到预期目的。
截至目前,武陟法院排查出的5件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3件已执行完毕,2件正在协调中,有望近日得以执结,专项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