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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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标的案未鉴定调解先行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

  发布时间:2012-09-12 10:01:57


    “谢谢咱武陟法院,不用继续打官司了,真是解决了我一大块心病啊!”小李紧紧握着武陟法院司法鉴定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这是一起相邻权纠纷一案,被告小刘因排水导致原告小李房屋后墙裂缝,但私下却一直未和解,于是小李诉至法院,承办部门委托技术室鉴定,一个是鉴定房屋裂缝原因,另一个是鉴定损坏修复所需费用,两次鉴定费用就得花二、三千元,但是维修费用不过几百元,鉴定费远远超过实际损失。司法鉴定人员在鉴定前决定先行调解,给双方讲明申请评估鉴定时的风险,告知原告执意鉴定会增加诉讼成本,不如双方和解,经过对鉴定人员的耐心调解,原、被告终于达成了协议。

    实际上,这样的案例有很多,这些鉴定机构收费较高,有些较小的诉讼案件鉴定费用远高于诉讼请求的标的,鉴定评估后,使案件调解变得很困难。故遇此类案件司法鉴定人员在鉴定前给双方讲明申请评估鉴定时的风险,如鉴定成本、时间、费用、精力等,尽力使双方放弃鉴定,调解成功后将调解结果转送业务庭,由业务庭出调解书或裁定书,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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