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建设,密切司法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山阳区经济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司法环境,山阳区法院在全区推广“法官村长”工作机制。
该院专门成立了派驻“法官村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法官村长”要结合法院审判工作,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己任,做乡村矛盾纠纷的排爆员、普及法律的宣传员、体察民情的潜水员、村组工作的指导员。
该院每名干警负责联系2—4个行政村,确保每个行政村均有法院干警入驻联系;统一制作“法官村长联络牌”,公示在每个行政村委会所在地,以方便人民群众及时联系;统一印制“法官村长”工作日志和工作台账,详细记录驻村各项信息;驻村干警每周与村干部电话沟通,每2个月进村走访,每季度送法进村。
图为在新城街道办事处墙北村村委门前,山阳区法院法官正将“法官村长联络牌”固定在墙上,至此河南省焦作市山阳法院辖区60个行政村(社区)全部迎来了专管社会稳定的“法官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