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在榜
沁阳市法院先后获得全省执行攻坚月先进集体、全省行政审判先进集体、焦作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法院亮点
2009年10月,沁阳市法院提出了“深入基层,贴近民众”的八字方针。沁阳市法院院长秦树星表示,法官办案一定要“沉到老百姓中间去,走进百姓的心田”,在工作中体现司法的人民性。
自2009年10月开始,沁阳市法院每天安排一名领导接待来访群众,派出法庭也有固定人员在工作日接待来访群众,并形成制度长期执行。去年以来,通过法官巡回接访,该院10多件重复访的问题解决了85%,有8件做到了息访和彻底解决。据统计,去年以来,该院76名法官共巡回接访280多次,累计接待群众1200多人次,解决信访事项160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10件,群众满意率达到95%。
在一起经济纠纷案中,法庭通知了企业方和当地的人大代表、原被告的亲朋好友、乡镇干部、司法部门等10多人参与调解。不到3个小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予以履行,满意而归。这是该院速调机制的作用。沁阳市法院规定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目的,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结合案情宣讲法律知识,然后引导当事人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方案。该院注意在立案前、立案时、开庭前、开庭时、开庭后、判决前、送达时、判决后、执行中全程开展调解,并建立起与乡镇、村街、民调、司法、信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动的调解网络。
近年来,沁阳市法院根据下辖的部分行政村地处偏远山区,村民打官司要跑30多公里的山路才能来到法院进行诉讼的实际情况,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安排房屋,组织专项资金,在距法院较远的20多个行政村挂牌成立了8个巡回审判点,加大巡回审判的力度,组织法官深入工厂农村、田间地头等偏远地区开庭审理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庭调解、当庭宣判,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他们还将调解工作贯穿巡回审判始终,巡回审判案件调解率达91.1%。不少群众亲切地称巡回法庭为“家门口的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