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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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重在坚持重在公正重在为民重在为民

发布时间:2012-09-18 11:34:32


    五年来,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共获得国家级荣誉1个、省级荣誉62个、市级荣誉174个、县区级荣誉100个,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011年,该院连续第三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11年,该院执行工作在全市法院年终考核中排名第一,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

    2007年以来,中站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建设西部工业城、打造北部后花园、构建和谐新中站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

    坚持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五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69件,审执结3338件,其中2011年受理各类案件839件,审执结828件。

    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主动服务该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该院积极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2011年对全区40余家重点企业逐一进行了走访,运用司法手段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全年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五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28件,审结484件,判处罪犯826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62人。

    坚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搞好民商事审判。五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85件,审结2126件,其中调解撤诉1563件,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一直位于全市法院前列。坚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五年来,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4件,审结52件,其中协调解决49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3件,执结23件。同时,该院还强化平等保护意识,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0件,判处罪犯56人,其中判处非监禁刑49人,判处的未成年罪犯无一重新犯罪。

    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该院连续三年开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集中办理活动,设立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同时,该院认真审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工伤事故纠纷、医疗纠纷等侵权案件,妥善审理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五年来,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48件,执结623件,执结标的9000余万元。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五年来,该院共办理信访案件37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方面,五年来,该院为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体办理诉讼费缓减免共84.7万余元,对被执行人、被告人无力赔偿、经济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和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38万余元,为无力承担开庭、听证期间食宿费用的当事人免费提供食宿15人次。

责任编辑:cll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2年9月17日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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