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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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对外委托工作业务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2-09-19 10:49:2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对外委托中介机构动态管理办法,加强焦作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的监督管理,保证全市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审计、拍卖工作的高效进行, 9月19日,焦作中院在焦作市三维戴斯酒店召开全市法院对外委托工作业务培训会,对省市有关文件进行学习并对相关专业知识进行培训。焦作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更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焦作两级法院技术处相关人员、焦作中院对外委托备选机构代表以及焦作中院政治部、研究室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宣读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备选机构名单》,并给每个机构代表颁发了证书。河南键通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经理傅强等4家相关机构代表在会上进行了典型发言,会议最后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监督管理规定》。

    焦作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更生在讲话中指出,2009年以来,焦作两级法院法院司法技术人员和各有关专业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了大量的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审计和拍卖案件,为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很好的辅助服务和技术保障,不仅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完成对外委托案件3016起,涉案金额11亿2千多万元,其中拍卖案件近100起,工程造价类案件近80起,评估类案件480余起,会计审计、法医、文检、声像类等案件近2400起。

    为了搞好今后的对外委托工作,切实为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大局提供更好的服务,曹更生副院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对专业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全市法院对外委托工作依法、公开、公正、高效进行,更好地为审判执行工作和当事人服务。对入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资质、执业守纪,办理委托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入册机构实行动态化开放式管理,按照严进宽出、优胜劣汰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对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现象以及不适合办理法院委托案件的机构,该警告的警告,该停止委托的停止委托,该除名的除名,及时清理调整,并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

    二是全市司法技术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及时不断更新知识。要认真学习对外委托工作所涉及的各类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在办理对外委托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好没一起案件,同时要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研究解决对外委托工作的具体问题。

    三是各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监督管理规定》和委托法院的相关要求及行业规范依法履职,按规定时限完成司法鉴定、评估、审计、拍卖工作。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和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每一起司法委托案件。要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与委托法院沟通、协调的案情以及鉴定意见和拍卖保留价等情况。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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