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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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日报》:因爱生恨 法官调解干戈化玉帛

  发布时间:2012-09-19 11:40:47


    近日,市中级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感情纠葛加民间借款纠纷的案件。

    张某为有妇之夫,平时从事运输经营,一次偶入赌场,遇到了年轻漂亮的王某,王某也是有夫之妇。二人一见钟情,迅速发展为情人关系,并以夫妻名义对外公开同居,还一起从事运输生意,双方均投入了一定的资金。为此,王某与生活多年的丈夫离婚,并要求张某也离婚与自己结婚。张某终究无法下定决心与结发妻子离婚。王某因爱生恨,想到种种付出,遂要求张某写下一张10万元借据后分手。王某原以为张某会回心转意,不料张某一直杳无音信,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

    法官认为,对于该案件,要想做到案结事了,达到双方满意,最好是调解结案。通过细致的观察和了解,法官查明,10万元借款系二人合伙搞运输期间的共同所有,王某因无法达成自己的目的,才要求张某出具了10万元的借据,而张某也并非无情之人。于是,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调解成功,每人各承担5万元。同时,二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均表示要以家庭为重,追求各自的幸福。

责任编辑:cll    

文章出处:焦作日报2012年9月19日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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