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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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佐证司法公信

  发布时间:2009-06-25 10:52:16






    6月24日上午,一起广受关注的财产权属纠纷案件在孟州市人民法院第一中心法庭开庭审理。旁听席上除了当事人的家属外,还有薛春安、刘随央、田瑞生三名孟州市人大代表。

    孟州市人民法院第一中心法庭审理的这起财产权属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大、争议大、矛盾尖锐。为了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孟州市人民法院决定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并监督,切实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庭审过程中,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合议庭成员举止端庄大方,用语文明规范,法官注重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整个庭审既紧张紧凑又规范有序。

    在开庭之前,孟州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向三位代表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庭审程序,向代表发放了“人大代表旁听证”和“监督庭审活动意见反馈表”,并恳请人大代表在庭审结束后对庭审活动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薛春安代表认为,法官在庭审过程中非常仔细认真,业务熟悉,居中裁判,而且遵循着和谐解决矛盾的方式进行处理。刘随央代表高度赞扬了三名法官的庭审礼仪风度。他说,庭审过程中,法官精神饱满、仪表端庄,驾驭庭审的能力较强,法庭秩序井然。田瑞生代表高度评价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这一代表联络制度。他说,通过旁听庭审,不仅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并且真切感受到法官工作的难度,对自己今后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有重要作用。三位代表对法院的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自觉把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民主、司法效率、程序实体公正并重等现代司法理念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起案件当中。二要发挥好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以质量和效率为重点,严格落实审判监督制度,强化审委会、审监庭、院长、庭长对案件质量、审判流程以及法律文书的监督作用,提高审判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质证认证能力、裁判文书说理能力,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

    据介绍,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孟州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对人民群众负责、让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高度重视民意沟通和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重点完善邀请人大代表监督重大案件的审理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8件29人次,赢得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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