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体现法院精神风貌、展现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是提升队伍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有力抓手,也是弘扬和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2012年9月20日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带领副院长周金亮、审委会专职委员李锦祥、办公室主任王家明等一行10人到山阳区法院参观学习廉政文化建设。焦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利学、山阳区法院院长朱宝林等陪同参观。
在讲解员的引导、讲解下,陈斯一行先后参观了山阳法院庄重中透出丰富法文化内涵的主大厅、温馨独特的视频会议室、宽松和谐的人民调解室、规范整齐的图书室和院荣誉室、法官活动中等文化空间,领略了以“欧阳修”、“培根”、“包拯”、“宋鱼水”等古代中外法制人物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领导人物的“格言警句”为主题的文化长廊,处处体现出法院文化的深厚底蕴和品位。陈斯对山阳区法院文化建设所取得的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与山阳区法院领导围绕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