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当事人到法院闹访、缠该事件不断增多,给法院工作带来极大压力,影响到法院的正常审判工作,给社会带来不少负面影响。焦作山阳区人民法院审时度势,狠抓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警察的保障应变能力,充分发挥为审判工作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确保全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司法警察队伍能动性能否真正积极发挥,正确的思想态度是关键。因此,山阳法院强化司法警察队伍政治素质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的一支武装力量,是确保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顺利完成,确保法院和法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处置紧急突发事件的主力军。牢固树立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该院坚持“以人为本”,整合资源配置,充足警力,优化组织结构。全院共有司法警察12名(含聘用警),平均年龄25岁,本科学历人数占90%以上,是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司法警察队伍。同时,该院还把原来安排在审判业务庭的部分法警收队统一科学管理和调配,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
“练兵千日,用兵一时”。九月下旬,焦作山阳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的防突演练。这次模拟演练的事件是某件刑事案件的公开审理,从被告进入审判庭、被告家属及旁听人员接受安全检查进场、到庭审结束的整个过程中,旁听人员私自用手机录音、家属大声喧哗、哄闹法庭,而被告人情绪激动,不经法官同意对证人证言大肆评论及试图脱逃。通过种种场景设定,参加演练的法警利用自身的单警装备及防爆盾牌、网枪等警械,采取了有效的处突措施,迅速果断的对突发事件进行妥善的处理。通过演练大大提高了本院法警大队遇到突发事件的迅速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同时搞好传帮带,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作用,特别是对新聘用法警,采取老警员与新警员一对一结对子的形式,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新警员的业务技能。
以开展“基层基础年”“创先争优”等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司法警察队伍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三不准”即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自离岗;不准作有损司法警察形象行为,努力造就一支“团结、文明、高效、廉洁”,喊之则来,来之则战,战之则胜的司法警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