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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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一人事科长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获刑十年

发布时间:2012-10-08 17:26:28


    2011年12月10日,被告人王某在面试考点被检察机关当场带走。随后,在王某的办公室,办案人员当场起获一些信封及现金,上面详细标注了人名、钱数。8月30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利用担任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科长的职务便利,在负责2011年度河南省焦作市公务员招考面试时,先后6次收受贿赂3.5万元;在负责2011年焦作市事业单位人员�%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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