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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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三优先三主动”为老年当事人提供贴心司法服务

  发布时间:2012-10-12 10:05:57


    为给辖区老年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今年以来,焦作解放区法院在审理老年当事人案件中,实行“三优先三主动”措施,为老年当事人提供贴心司法服务,受到老年人的称赞。截止目前,该院共巡回调解、审理涉老案9起,其中8起以调解结案,1起就地宣判,且全部执行全毕。

    优先接待登记,主动入户诉前调解。对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老年人,该院导诉员优先接待,主动为其提供温暖服务和法律咨询;对有矛盾纠纷的老年人当事人,该院在做好立案预登记的同时,主动选派诉前调解法官深入老年当事人家中,上门进行诉前疏导沟通,力求在诉前为老年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

    优先立案审查,主动实行“三上门”司法服务。对诉前调解不成且符合立案条件的涉老案,该院立案庭优先进行立案审查,主动免去其诉讼费,当日移交审判庭。在审理涉老案中,该院主动实行“三上门”司法服务,即上门送达,上门调解、上门巡回审判”,最大限度地减轻老年人诉累,力求让老年当事人在家就能解决矛盾纠纷。

    优先反馈执行,主动上门返款。对移交或申请执行的涉老案,该院执行局选派执行能力较强的干警优先制定执行预案,快速执结。同时,该院要求执行干警每天要主动向老年当事人反馈执行情况,让其在家中就能了解执行情况。对于执行到案的涉老执行款,该院简化手续,主动派人派车快速上门,及时返款,让老年当事人在家中就能领到执行款。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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