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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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日报》:谎称交友 虚构事实骗钱

  发布时间:2012-10-19 11:18:45


    近日,马村区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杨某、范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杨某从小没有爹娘,跟着伯伯长大。去年10月份,杨某因和男朋友分手心情不好,也没有钱花。此时,朋友范某提出去骗宋某钱,她就同意了。二人经过预谋,以将杨某介绍给宋某做女友为由诈骗其钱财。二人以买手机、买戒指、给杨某及家人看病、购买笔记本电脑等方式共骗取宋某25650元。案发后,杨某退还给宋某1.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cll    

文章出处:焦作日报2012年10月19日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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