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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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天入室偷三家 太猖狂男子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2-10-24 10:42:25


    已经是“二进宫”的男子薛某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在刑满释放后刚两年,就在大白天连续窜至三户村民家中,进行入室盗窃。10月23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被告人薛某犯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0岁的薛某两次均因盗窃罪被判刑,2010年1月24日刑满释放。2012年4月15日14时左右,被告人薛某窜至焦作市中站区某村,发现该村村民刘某家无人,就用随身携带的老虎钳将锁撬开,进入院内后用肩膀将其家上房屋门撞开,在屋中未找到钱物。随后薛某又窜至该村村民牛某家,翻墙入院,进入正屋,盗得现金230元和一对黄金耳环后离开。之后薛某又翻墙进入该村村民郭某家,入室盗得女式手提包一个,包内装现金1600元。在其逃跑时被人发现,后被抓获。

    中站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其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c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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