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武陟县人民法院针对一些企业经营者、上班族、务工经商人员等流动性强、时间不确定群体之间纠纷多的特点,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设立了“假日法庭”,选择节假日开庭的方式,方便不同层次群体的诉讼需求,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武陟县是一个辖14个乡镇,367个行政村,70余万人口的大县。改革开放以来,全县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尤其是工业、商业经济突飞猛进。据统计,全县共有规模以上企业187家,经商务工人员20万人,事业编制以上工作人员8000人,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5.9亿元,人均纯收入9078元。2005年以来,武陟县人民法院每年平均受理民商事案件2000余件,其中涉及企业经营者、上班族、经商务工人员的案件就占20%左右。如果这些当事人忙于出庭应诉,势必要向单位请假或挤占经营时间,当事人显得很被动,既影响了自身工作和经营,又使得庭审效果不佳,案件服判息诉率不高,不能很好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院党组通过调研认为,司法为民不能留“死角”,要全方位地方便群众诉讼,决定设立“假日法庭”。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选精兵、定强将,成立庭审机构。为加强对“假日法庭”工作的领导,该院成立了“武陟县人民法院假日法庭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安占平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假日法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工作。选调一名民二庭副庭长担任“假日法庭”庭长,另配备两名资深调解法官和两名专职书记员,负责假日法庭开庭、调解工作。
二是建规章、定制度,完善管理机制。为了保障假日法庭的运行,该院规定了专人值班制、领导带班制和车辆保障制度。院机关在节假日及双休日每天8:30—17:30至少安排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值日,必要时配备法警一至两名,各法庭由其根据预约假日立案和假日开庭排期情况安排。院领导对假日法庭实行带班制,对假日法庭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办。
三是广宣传、明告知,增加工作透明度。该院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或显示屏、在县电视台、广播台刊发信息等多种方式,对假日法庭开设的目的、时间、地点及运行方式等予以公开;立案庭和各人民法庭在受理案件、通知应诉时,应向当事人告知以下事项:假日法庭的受案范围、当事人申请假日法庭的事由、当事人的自愿选择权等。同时明确,一方当事人申请在假日开庭审案的,在征得对方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开庭日期,经选择确定后,法官立即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对方不同意不得启动假日法庭。对假日法庭庭审的案件,实行民事速裁审判,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快审快结。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利用中午、晚间或节假日送达,按简易程序审理,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四是假日、巡回相结合,相得益彰便群众。为了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该院把假日法庭和巡回审判相结合,只要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理由正当,不仅可以在节假日开庭,还可以视情况安排到当事人居所地或田间地头开庭。去年冬天,八十高龄的李喜峰老汉诉儿子李小强赡养纠纷,原告李喜峰年事已高,患过脑血栓,行动不便,儿子李小强在县城某企业工作。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星期天在其家中开庭,不少村民前去旁听。经过承办法官苦口婆心的调解,父子俩终于握手言和。李小强感动地说,“看到法官们大冬天为我家的事四处奔波,给我们讲法律、讲道理,真的特别感动。总不能让街坊邻居说亲儿子还没有法官亲吧。今后一定好好孝敬老人,让老人家安享晚年。”
另外,该院还把假日法庭的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在法院大门口设立假日法庭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方便当事人监督假日法庭的工作,对假日法庭的值班、值庭人员,根据考核结果实行严格的奖惩机制。
该院假日法庭自成立以来,共审结案件246件,全部做到了案结事了,服判息诉。其中调解结案223件,调解率达90.6%。有效的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便了群众诉讼,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院长安占平说,“考虑到节假日可以集中时间和精力做深、做细、做透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我们有意识地在节假日安排一些敏感案件和矛盾易激化的纠纷进行调解,大大提高了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在当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为了能使案件尽快审结,同时又能便利群众诉讼,我们牺牲一点休息时间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