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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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发布时间:2012-11-06 08:31:57


    马村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今年1至10月份,该院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7万余元。

    一是在立案大厅专门设立司法救助窗口,简化了司法救助审批程序,对当事人请求缓交诉讼费的,由立案庭庭长审批即可。减交或免交的审批程序也相应简化。凡是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在一个工作日内为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扩大减缓免诉讼费的对象,除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列为对象;还对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伤、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等14类当事人列为减缓免诉讼费的对象,并首次将因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也列为减缓免诉讼费的对象。

    三是热情服务,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司法精神,对伤残人士、年老体弱及行动不便者,立案法官将提供上门司法救助服务。

责任编辑:c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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