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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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黄金”经检竟是铜 百万现金被诈骗

  发布时间:2012-11-07 08:46:11


    被害人刘某花一百多万元购买的两箱“老黄金”,经检测主要成分竟然是铜,发财的黄金梦竟变成诈骗大案。

    2011年11月17日下午,被告人姬某、郜某伙同左某(另案处理)预谋后电话联系,由郜某联系将广东省佛山市的刘某骗到郜某家,通过掉包的方式让刘某相信其真有含金量38%“老黄金”。姬某等向刘某出售假黄金块52斤,每克175元,加上介绍费共诈骗刘某180万元现金,被告人姬某、左某得赃款160万元,被告人郜某得赃款20万元。经鉴定,该黄色金属块主要成分为铜(Cu),无贵重金属金、银、铂、钯(Au、Ag、Pt、Pd等)检出。刘某知道被骗后,一面向姬某等谎称还要购买更多“老黄金”,一面向警方报案。11月25日,被告人姬某等人在与被害人刘某“交易”过程中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

    被告人姬某、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18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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