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法院开展的“走访企业”活动中,焦作市两级法院联系本地实际,制订方案,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走访企业”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自5月26日至6月10日,共走访国有、民营企业,政府重点扶持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216家,走访职工群众680余人,征求意见和建议140余条,提出司法建议60余条,受到了党委、人大、政府和企业的好评。
为了把“走访企业”活动开展得既扎扎实实,又取得实际效果,焦作市两级法院一是认真学习,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全市两级法院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走访企业”活动的意见》后,一方面召开院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在学习传达《意见》的同时,反复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维护金融安全和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委、省市政府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相关文件,明确走访活动的目的、意义,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走访企业”活动是应对金融危机,推动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巩固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走访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党组一班人的思想统一到“走访企业”、服务企业上来。另一方面,层层发动,把广大干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服务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上来。全市两级法院先后召开干警大会和庭务会,学习文件,层层动员,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只有企业搞活,市场才能搞活;只有企业发展,经济才能发展;只有企业稳定,社会才能进一步稳定,把思想与行为统一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上来,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努力我为我市经济平衡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制订方案,确保组织措施到位。为把《意见》贯彻好,落实好,全市两级法院根据辖区实际,一是制定了“走访企业”方案。明确了走访任务、走访对象、工作方法,落实责任,明确要求。二是建立了报告制度。市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于5月26日和6月16日分两次将走访情况报市院“走访企业”活动办公室。报告的内容包括走访了多少企业,解决了多少问题,当地党委、政府及企业的反映情况,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等,确保走访下情上达,上下通畅。三是成立“走访企业”活动领导小组,领导组织走访企业活动。市中院成立了以院长江金贵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走访安排、工作联系、搜集汇总意见,编发信息简报,宣传报导和总结经验。各基层法院相应成立了“走访企业”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织领导“走访企业”活动,确保了这项活动扎实开展。
三是大造声势,确保舆论宣传到位走访活动开始后,全市两级法院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走访企业”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共向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投递走访新闻稿件60余篇,被各级新闻单位采用20余篇。二是通过信息、简报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通报走访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关注、支持。共编发各类信息、简报30期,被党委、人大、政府工作动态采用10期。三是总结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先后总结推广了解放区法院走访中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的经验,温县法院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完善经营管理的做法等,收到了较好效果。
四是加强领导,确保走访效果到位。为确保走访活动取得实效,一是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走访。市中级法院组成九个走访组,由党组成员带队分赴市属重点企业和各县(市)区困难企业及在建重点项目企业走访,倾听呼声,接纳意见。各基层法院班子成员还分别深入企业、厂矿、职工群众聚居区,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企业及职工群众的需求,排查化解矛盾,积极提供法律服务。二是针对企业反映的涉诉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立即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进行详细登记,明确解决时限,主动向企业作出解释说明。同时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出主意提建议,尽力提供法律服务。如市中院院长江金贵在走访焦作制动器集团公司和吴华宇航有限公司中了解到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经营困难,同时涉诉纠纷增多,影响企业生产发展等情况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要求全市法院采取四条措施,服务企业生产发展。第一,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为企业搞好服务。凡是涉及到企业的各类纠纷案件,做到“四快”,即依法快立、快审、快判、快执,坚决杜绝久拖不决、久拖不执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企业发展;凡是企业作为被告、被执行人的案件,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用和解的方法,通过沟通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搞活企业生产经营;第二,依法保护企业生产经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尤其是对一些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要加大保护力度,依法制裁侵权行为,服务企业经济发展;第三,对困难企业提供特殊法律援助,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诉讼费一律实行减、缓、免,全力为企业分忧解难;第四,加大对企业的走访力度,广泛开展深层次调研活动,从多方面了解企业需求,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发现有碍企业发展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堵塞漏洞,完善经营管理。同时,还将选派一批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到企业开展法律咨询、上法制课、办法律培训班等,帮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全力为企业提供多层次的法律服务。三是对走访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出司法建议60余条。如市中院在走访河南平原光电有限公司中了解到该公司破产分立后,因规范企业用工不当引发的劳动争议增多等情况,及时提出了规范企业用工制度的建议。在走访焦作市交通运输(集团)二分公司中,对该公司生产管理中因“车辆外转”、“托管”导致的经营困难问题,及时提出了规范“车辆外转”与“托管”管理的司法建议。在走访武陟绿宇电厂中,20余名企业职工倾诉了因该厂破产工人开不了工资,连基本生活费都无法保障,现香港公司又与该厂打官司,尚无结论,要求二审法院尽快了结此案的情况后,及时向武陟县政府提出妥善安置破产职工生活的司法建议。并对这三家企业潜在的不安定因素,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作了汇报,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通过走访、座谈,全市两级法院主动听取和搜集了企业、企业职工群众对法院的意见建议140余条,经整理归纳,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第一,一些案件审理周期过长,导致债权不能及时回收,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第二,个别案件质量不高,一审判二审改再审再改,增加了企业诉累。第三,个别法院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偏袒当地当事人,造成案件审理不公。第四,对劳动争议纠纷,法院过多追求保护职工权益,忽视了企业利益和全体职工权益,其实质是保护了个别人的利益,结案效果不好。第五,执行措施不力,手段不硬,不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因得不到及时有效执行,给企业生产带来困难。第六,建议法院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倾听企业呼声,帮助企业健全规章制度,理顺经营机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率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