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焦作中院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焦作市委第十四指导检查组组长殷东兴等领导出席大会并讲话。焦作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了大会。
会议由焦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更生主持,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红岩宣读了《关于成立市中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会议印发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安排》和《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日程安排》等相关文件。
江金贵代院长在讲话中就焦作中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委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要求。要深刻理解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就是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自身建设,实现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就是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认真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审视法院在思想观念、审判质量和效率、对群众感情、工作作风、司法廉洁以及法院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紧密联系法院实际,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坚持解放思想,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上取得新提高。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上取得新成绩。坚持司法为民,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坚持制度创新,在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坚持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在提高队伍素质上取得新成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学习各个的工作任务,抓好落实。二要领导带头,示范带动。党组成员和各支部负责同志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做到“十带头”,三要联系实际,务求实效。要在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选择一些更适合法院特点的“自选动作”,使活动更富有特色,更符合法院实际。四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营造浓厚氛围。五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要处理好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审判工作的关系,把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法院科学发展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着力点,实现开展活动与做好审判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
市委第十四检查指导组殷东兴在讲话中对我院的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认识,明确方向。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的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的明确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上来。二是要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要履行三项职责、落实六项任务、采取四种方式、发挥三个作用。三是要严格要求,提高水平。要加强学习、推动创新、扎实工作、遵守纪律。
会后,各支部立即召开大会,对本部门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