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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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控器控制诈骗 法院判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2-11-21 14:38:43


    近日,修武法院审理一起利用摇控器控制磅称进行诈骗的案件,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4月,被告人吴某与他人预谋,在向某农牧有限公司卖麦子时,由吴某按动摇控器,使过磅时麦子的重量增加,并商定吴某每按动一次摇控器,给其200元好处费。2012年4月23日至5月24日,被告吴某先后10次按动摇控器,致使卖给某农牧有限公司的麦子比实际重量增加49800元,骗取该公司货款10883元。

    审判提醒:用磅称称东西时,要多称几次,防止他人事先在过磅器上安装无线传感器,利用摇控器进行诈骗活动。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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