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长期的调解机制,从7月份开始,博爱县法院在全县各乡镇和社区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并成立由院长杨永康为组长的人民调解指导员进农村领导小组,精选法院民事审判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22名审判员担任农村的人民调解指导员,指导民调工作,配合人民调解员妥善处理民事纠纷。他们与所辖乡镇的有关部门一道,逐村建立了民调组织,基本形成了人民法院、乡镇司法所、村民调委员会“三位一体”的调解服务网络。
在指导民调工作上,博爱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一是明确人民调解指导员的职责;二是建立定点联系制度;三是指导民间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各类纠纷,定期组织民调主任学习,提高调解水平和调解技能,树立民间调解组织的公信度;四是给村委会当好法律参谋,指导他们制定村规民约。
今年上半年,博爱县法院共派出法官到各村及学校开展法律宣传,析案讲法13次,调解各类纠纷335起,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