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独特作用,让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案件的审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开展促成调解、指导诉讼、帮教维权、宣传和协调等多项工作,使审判工作的各项服务功能得到全面充分延伸。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推动司法民主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发挥调解功能。利用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相对专业的技术特长,充分发挥贴近群众、了解民众心理的特点,积极参与或主持调解,使法律关系明确,事实争议不大的案件大部分得到调解解决。
二是指导诉讼。在诉讼的各个环节,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依法履行诉讼义务,提醒诉讼风险,减少盲目诉讼。
三是对青少年犯罪发挥帮教功能,教育、感化、挽救一批青少年走上新生之路;
四是宣传功能。参与案件审理中,宣传法律、讲解政策,审理之后用生动的案例教育一大批群众学法、用法、守法。
五是协调和示范功能。他们自觉把陪审工作纳入法院工作的全局,规范行为,约束言行,维护法院形象;同时妥善协调当事人和审判员、书记员的工作关系,讲解各项诉讼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使涉诉群众崇尚法律,信任法官,信赖法院,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