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沁阳市人民法院以服务大局、促进和谐为目标,注重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执行的全过程,强化调解、和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诉前调解注重网络沟通。以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建立起与基层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乡镇司法所及其有关部门配合的组织体系,形成区乡村,三级联动调解工作网络。二是立案调解注重方式效率,审查立案环节,耐心告知诉讼风险、诉讼成本以及调解、判决、等法律知识,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力求在庭审前以调解、和解和撤诉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审理调解注重法理人情。四是执行和解,注重艺术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