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30日,焦作中院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的案件。
2012年5月,被告人张刚经李贵(另案处理)介绍,驾驶轿车伙同李贵、一名叫“小香”的女子到温县某村,在车上贩卖给王亮毒品海洛因26克,得赃款人民币15000元钱。2012年6月,被告人张刚又经李贵介绍,到温县某村,在车上贩卖给王亮毒品海洛因10克,得赃款人民币7000元钱。2012年6月18日,张刚再次驾驶轿车到温县某村准备贩卖给王亮毒品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在张刚驾驶的轿车上查获毒品海洛因75.3克,甲基苯丙胺15.4克、疑似手雷一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中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