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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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法院:“工钱我们帮你讨!”

  发布时间:2012-12-10 17:10:12


    桥墩下,马路旁,总是可以看到一群特殊的人群在为生计奔波,他们是城市的蚁族,缔造了城市车水马龙的辉煌。“进城务工人员”的称呼难以掩盖他们背井离乡的心酸,而且他们社会经验不足,势单力薄,往往会受到一些黑心老板的欺负,肆意克扣工资。为了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审判和执行力度。

    2012年10月22日,中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刘某等六名进城务工人员起诉河南省新乡市某建筑公司拖欠工资一案。此案在立案之初,就受到了该院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责令民一庭优先审判。在众多的人证物证面前,被告新乡市某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和代理律师哑口无言,最终被判决发还原告刘某等人工资款及利息共计16万余元。六位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之后,笑逐颜开。然后半个月过去了,被告新乡市某建筑公司却始终没有支付工资,眼看希望又变成了泡影。

    刘某等人无奈之下,于2012年11月26日向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继续维权讨薪。由于申请人是社会弱势群体,现在又临年终岁末。中站法院执行局在接到案件申请人的申请书后,对此案高度重视,决定以最快的速度、最有力的人手、最短的时间执行此案。11月27日,执行干警和申请人奔赴新乡市,找到了被执行人企业的工作人员,要求面见企业负责人,却不想工作人员态度蛮横,并摔门离开,执行法官只有无奈离开。随后的几天,执行法官又多次奔赴新乡市办案,但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为了推动此案的执行,经合议庭合议决定冻结该公司的银行账户,促使被执行人来法院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12月6日,被执行人新乡市某建筑公司终于来到中站法院执行局主动协商。但是由于被执行人之前不合作的态度,执行局决定在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完法律义务之前,继续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被执行人在权衡利弊之后,万分肉疼的拿出了16万余元的执行标的款项。六位进城务工人员在拿到自己的血汗钱之后,喜极而泣,不知如何感谢,执行法官用言语和行动再次印证了“你们的工钱我们来讨!”的承诺。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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