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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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法警支队组织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

  发布时间:2013-01-04 08:08:19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自201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1997年颁布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废止。为了更好的理解和掌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12月28日,市中院法警支队召开警务工作会议,组织全体法警认真学习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条例》共分为总则、职权、组织管理、警务保障、附则等五章三十四条,相对于《暂行条例》重点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职权、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修订和规范。

    会上,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进行了逐条细致的的学习并强调,新颁布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明确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责职权、组织管理、警务保障等方面的内容,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履行职能和队伍管理的重要依据,深入学习和了解《条例》的相关内容对法警队伍建设、规范化管理和勤务执法有着极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全体法警务必要认真学习,牢固掌握条例的相关内容,严格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为准则,切实履行好司法警察的义务,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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