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案件快报

住宿“住”出一身伤 宾馆赔偿客人医疗费

  发布时间:2013-03-04 17:05:59


    鹤壁的小许来焦作做生意,本想能在焦作发一笔财,谁知夜住宾馆,却被一群来历不明的人打成轻伤,做生意的本钱瞬间变成了医疗费,住宿住来一身的伤和一肚子气。小许把入住的宾馆告上法庭,要求宾馆赔偿医疗费。

    小许30来岁,是个生意人,去年9月5日应生意伙伴的邀请,来焦作做生意,晚上,酒足饭饱后的小许来到朋友给其订的宾馆房间内休息。半夜时分,有五个人来到宾馆,在大厅一人拿刀将服务员控制住后,其余的四个人直接到小许住的房间门前,将门跺开,用刀和橡胶棒朝小许的身上一顿乱砍,砍的小许多处受伤,浑身是血,砍罢凶手扬长而去。

    看到凶手离开,大厅的服务员赶紧打120将小许送进医院,医院检查,小徐身上多处骨折,住院治疗10天。后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九级伤残。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小许入住该宾馆,双方之间已经形成实际服务合同关系,宾馆内既没保安也没摄像头加上宾馆的疏于管理和防范措施不力,导致凶手长驱直入,对入住的客人造成了伤害。虽然宾馆不是直接侵权人,只是保护义务没有尽到,此种情况下被告应对原告所受损害承担限制补充赔偿责任。故判决宾馆赔偿小许医疗费12000元。

责任编辑:zjf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