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生产在即,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各基层法庭的法官主动深入到全县乡村田间地头,为农民兄弟在生产期间针对出现的假化肥、假种子等假冒伪劣生产资料提供法律服务,着力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博爱法院在日常审理假农资案件过程中,发现一些涉诉农民在参加诉讼时,出现提交的证据来源不合法导致证据无效,缺少购买和使用假农资时的发票或商标等,致使一些涉案证据没有法律效力而丧失胜诉机会。针对上述一些情况的出现,该法院要求审理涉农案件的法官深入到春耕生产一线,面对面地帮助农民就购买生产资料时怎样索要发票,怎样识别农资的生产日期、商标、厂家等等,提醒农民妥善保管好使用的农资包装及观察记录庄稼生产变化等,确保农民在出现假农资时有足够的合法证据。
进入春季以来,法院已先后派出150人次到乡村对600余名群众进行现场法律宣传,发放宣传品2300余份,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