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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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民三庭被评为全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3-03-11 09:08:21


    日前,市中院院民三庭被省高院和省妇女联合会表彰为全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市中院民三庭把做好新形势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该庭,十分注重审理涉及婚姻家庭、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出发,严格按照最高院出台的相关婚姻法解释对案件进行审理,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思想状况,在办案过程中以调解为主,缓解矛盾。同时,从教育培训、咨询服务、援助发展、司法保护等各个环节帮助支持妇女儿童,为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该庭还吸纳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维权工作经验的妇联干部和社会人士旁听庭审,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调解,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在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方面,民三庭从适合儿童成长的角度考虑,最大限度的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对个别涉及儿童权益维护的案件,我们联系新闻媒体,对审理和调解过程进行报道,以便在社会上引起反响,有效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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