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中院绩效办以党的十八大、全省和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引领法院工作导向、促进法院规范管理和发挥领导参谋助手的职能作用,推动法院工作持续科学发展,确立了“四四六三”工作思路。
抓好四项项考核。一是协调中院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共同做好省法院的考核。二是要抓好对全市各基层法院的考核。三是要抓好对市中院各部门的考核。四是要抓好对市中院干警的考核。
细化四项指标。一是要细化审判质效考核指标,突出对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考核,突出审判工作的主题地位。二是要细化队伍建设考核指标,突出对党风廉政建设、法官司法能力和作风纪律的考核。三是要细化司法政务考核指标,突出对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的考核。四是要细化对监控部门的考核指标,强化各监控部门对分管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
建立六项制度。一是建立月通报制度。市中院各考核监控部门对其所监控的涉及绩效考核的项目统一报绩效办,由绩效办下发综合通报。二是建立季点评制度。每季度召开绩效考核点评会,由院领导对各部门和干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逐一进行点评。三是建立半年小结制度,半年对各基层法院、市中院各部门及干警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四是建立年终总评制度。年终对基层法院、市中院各部门及干警进行全面考核,对全年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五是探索完善对不同部门、各类人员的分类考核机制。六是建立协调督办机制。针对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协调市中院各考核监控部门做好日常考核督查工作。
做好三个结合。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方法,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考核结果与部门和干警的评先评优相结合。二是将考核结果与干警的物质奖励相结合。三是将考核结果与干警的晋职晋级相结合。引导法院之间、部门之间、干警之间创先争优、良性竞争,共同促进、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