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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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进山巧执行 握手言和化干戈

  发布时间:2013-03-21 09:52:24


    “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3月18日,在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两位反目成仇的朋友在执行干警努力调解下,最终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2012年9月,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使家住焦作市中站区的李新(化名)和朋友李义(化名)从朋友走向了陌路,李新驾驶机动车将李义撞伤,被判赔偿李义各项经济损失10万余元。在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李新支付了8万元的赔款之后便百般推诿,拒不履行剩下的赔偿。无奈之下,李义向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出执行申请。执行局在立案后,立即抽调精英办理此案。在执行干警了解了案件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之后,李新却失踪了。眼看案件无法继续,执行干警找到李新的亲友,多方了解李新去向。终于在开春之后,打听到李新躲至太行山深处某石料厂打工。干警遂驱车前往,经过一路颠簸,找到打工的李新,但是李新态度极不配合,以无钱履行为理由百般抵赖,执行干警见状只得离去。经过调查,执行干警得知李新具有被执行的能力,便又再次来到深山某石料厂做李新的思想工作,劝他理解申请人的难处,尽早配合法院工作。经过执行干警几次颠簸上门,李新思想终于有所松动,答应支付剩余赔偿2万元。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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