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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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法院六措施确保审判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13-03-21 10:30:42


    为加强法院内部对案件的有效监督,提高案件质量,河南省山阳区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实际,运用“六措施”大力推进能动司法,努力构建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转的审判质量监督长效机制,完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内容,切实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教育,提高认识。为切实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对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的认识,山阳法院在坚持搞好业务学习的同时,在全院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理论联系实际研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并从思想上加强干警的紧迫感与责任感,从实际成果上分析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尤其是与兄弟法院相比存在的差距,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提高审判工作质量与效率形势的严峻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增强紧迫感,争取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严格考核,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和全面实施绩效考评管理机制,强化责任,实行量化精细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提质量促效率;落实审判监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案件评查、检查力度,规范日常庭审行为;严格依照院《案件评查标准》,对被确认案件差错的承办人给予相应处罚;要明确各项评估指标的含义,按照指标来调整、引导、监督审判工作,严格考核,责任到人,力戒浮躁和弄虚作假。

    加强考评指标数据的收集工作

    立案庭根据各办案部门办案情况,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考评要求,加强对考评指标数据的采集工作,确保考评指标数据的准确和完整。注意收集司法统计报表没有反映的数据,每月制作司法统计报表,使院领导、庭领导及时通过报表了解掌握各庭和全院审判案件质量和效率现状。各庭通过报表反映的数据对比找差距,查原因。院领导则统筹协调全院,督促办案,整体推进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

    完善和落实审判质量管理制度。根据山阳法院新制定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深化完善各项审判管理机制,重点细化办案质量指标,完善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实行案件质量定期分析与通报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规定各庭室进行案件质量自查及开展庭审观摩或工作研讨活动;开展裁判文书大评比活动,建立健全裁判文书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将调解工作纳入考评体系,将案结事了作为重要考核标准;明确审监庭负责案件质量管理与管理的职能;强化执行工作规范管理,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加强审判绩效考评工作,激发队伍争先创优的活力。通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该院审判质量的科学管理,推动该院审判案件质量的提高。

    坚持案件质量抽查评查。为了更好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该院及时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并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具体由审监庭按该院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对全院各类生效诉讼案件进行随时评查,切实提高审判质量。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审判水平。为了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该院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学习计划,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完成各项指标打造坚实的业务基础。他们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积极选派干警参加高院初任法官培训和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业务素质,提高审判水平,实现科学审判。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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