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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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费送老人病床前

  发布时间:2013-03-28 09:20:29


    3月26日中午,听说申请赡养费执行的刘老太生病住院一时拿不出住院费,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员王卫军心急如焚,自己先期垫付赡养费1000元送到申请人刘老太的病床前,申请人感动得连说谢谢。

    刘老太诉称:我今年已经80岁了,共生育八个子女,与被告王辉(化名)系母子关系。被告王辉是老八,其他子女都对我很好, 2010年因脑梗塞导致偏瘫,生活不能自理,被告王辉不赡养我,在我生病期间也不看我,无奈我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王辉每月支付我赡养费。

    马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辉自2012年5月起,每月支付原告刘老太赡养费200元,刘老太的医疗费按正规医疗票据被告承担八分之一。判决生效后,被告王辉未履行法定义务。

    2013年1月10日,刘老太向马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王辉为了逃避执行到外地打工,长期不在家,其妻子拒不签收执行通知书,并拒绝说出王辉的下落,和执行人员大吵大闹,甚至说如果王辉拿赡养费就要和王辉离婚。由于找不到被执行人王辉,申请人刘老太又住院急着用钱,王卫军中午吃过饭就和同事找到老人住院的医院,自己先垫付1000元执行款送到老人手里,并嘱咐老人拿钱先看病要紧,老人和在场的亲属感激不尽。

责任编辑: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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